2012/01/26

I dare to



某日上班與Yiting聊天時她傳給我看的MV,看第一次時靜靜流淚,接著重看第二次在公司對著電腦痛哭。裡面的每一句 "I dare to....",在旁人眼中看起來是那麼輕易那麼平常,唯有當事人才知道那看似平淡的一句話,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能夠完成。 也正因為能夠了解,所以感動,所以哭泣。

And what do I dare to do?

I dare to face my failure and come back from Australia.
I dare to break up and date with you.
I dare to love again.
I dare to think about future.
I dare to say marry me.
I dare to live with you.
I dare to fight and be honest.
I dare to change myself.
I dare to be the one you want.
....
....
....
I dare to not give up upon us.
and
I dare to try again.

Hold on, please.  

2011/12/31

2011年推薦書單



1. 殺戮的艱難
不消說,殺戮的艱難必是我今年度最愛的書,此書溫柔堅定、緩緩敘述情感動人。作者善用各種幽默、諷刺、恰到好處的故事來做比喻,並從各種角度反覆辯證死刑存廢的問題,讓人可以從各種角度重新思考檢視死刑,想過從來都沒想過的問題。而作者訪問死刑犯,簡介了死刑犯以及遭受冤獄者的生命故事,也再再印證了書中所說「了解就無法譴責、譴責就無法了解。」而看過書的我們對死刑有了多一點點的了解,是否還能那樣堅決的反對或大聲譴責? 


2. 罪行
作者有德國最會說故事的辯護律師之稱 ,說故事的功力令人折服。書中的11個故事,改編自作者接手過的案例,冷靜節制的敘述方式,故事中並未加入自己情感,而讓故事自己說故事,每個故事都是那樣令人動容、不捨、又有多少惋惜與遺憾。又因作者說出了每個殺人犯或罪犯的生命故事,每個故事中的主角不再是個殺人兇手,而是跟妳我一樣有血有肉有愛有恨的平凡人。再一次,不管是兇手或被害人,每個人都有其隱晦而不為人所知的生命故事與歷程,也是因為這些人背後真實而溫厚的生命肌理,或許沒有一樁罪行是外人單憑媒體的片面報導或認知即可妄下斷語的。

推薦殺戮的艱難與罪行,這兩本書會讓人成為更溫柔敦厚與寬闊的人,也將更懂得寬恕、同理心的意義。

3. 海神家族
從甫翻開書頁開始就不捨放下書本,好看極了。
因為先知道海神家族有舞台劇,再知道舞台劇原來是來自小說,作者身兼舞台劇導演親自導戲。縱使仍未看過戲,在閱讀小說時仍不免把每一獨立的章節在腦海中描繪成舞台劇的樣子。於是一本小說讀起來有聲有色的,更增添了這本好看的書的可讀性。書中故事是真是假或真或假,並不是最重要的事,作者本來就不刻意把此書歸類於家族傳記不是嗎? 或許,透過小說描繪出日治時期、1949後、白色恐怖乃至近代的台灣史,幫助對自己的國族家恨不了解的人多了解自己國家一些,才是此書更可貴之處。

4. 台北爸爸紐約媽媽
若有人願意這樣開腸剖肚掏心掏肺的將生命所有的一切重要的不重要的隱晦的私密的晦暗的細節都向世人開誠佈公,當然書寫者有可能藉此孤獨寂寥的寫作過程而自我救贖並且學會原諒那些曾經狠狠傷害過他的人,因而成為一個更完整成熟而閃閃動人的生命個體。而隨著故事情節發展閱讀,跟著他用情然後愛人被愛被傷害心碎掉淚難過暗夜哭泣爭吵甚或能感受到書中露骨的性愛的歡愉,讀完也彷彿歷經一場從地獄回到人間的重生,活著真好,能好好的愛人與被愛真好,那可是腳踏實地暖呼呼的生命呀。

明年就要改編成舞台劇上演了,看過書後別忘了買票看戲,男主角可是嬌媚的金勤與帥氣的大慶呢。


5. 我們最幸福-北韓人民的真實生活
藉由採訪六個南韓的脫北者而勾勒出北韓的真實生活,萬分驚訝於George Orwell在1984中描繪的國度竟然仍如此真實的在21世紀存在著。 
讀完這本書的數個月後金正日就死了,於是對於目前媒體上諸如北韓人民被逼著哭、沒掉眼淚就是不愛國之類的標體有非常深切的感受,當然也因為書的關係而更明白北韓人民是怎樣被政府埋在鼓裡,日以繼夜的洗腦、封鎖所有來自文明/資本主義世界的消息,甚至能把首都平壤弄得活生生成為百貨公司的大櫥窗,路上的一切都是虛假的。椅子上看書的大學生事安排的,金日成銅像下花束是安排的,人人手中拿著本書討論是安排的,人民外表光鮮亮麗營養充分細皮嫩肉的樣子是安排的、連思想與談話內容都可以是安排的,活生生成了虛偽的"活化石館"了。
這裡還可真是個純手工打造的天堂,沒有人死沒有人遭受苦痛,卻每個人都生不如死而不自知。


而今金正日死了,不免替北韓人民的未來感到憂心,若上任的金正恩是個"青出於藍勝於藍"的偽善獨裁者該怎麼辦呢? 這個國家人民的未來又該怎麼辦? May God bless North Korea. 

6. 如何做一個正直的人
楊照取古今中外歷史事件,以及自古以來的哲學、文學名著來旁徵博引,抽絲剝繭並深入淺出寫出他對台灣的觀察,直指社會亂象的流弊、起源,每篇文章都顯現了一個公共知識份子對台灣的憂心、批判、警告,與真的期待能靠書本、文字改變一些什麼的積極、焦慮。想起了「巨流河」的書封上寫著看完巨流河就會知道為什麼社會需要知識份子,看完楊照的書更能理解該句話的意義以及知識份子的重要性。
什麼才是台灣? 台灣需要什麼轉變? 台灣的文化是什麼? 在政治人物口口聲聲喊著愛台灣卻又提不出實質的帶台灣向上走、變好的實際政策時,或許應該看看知識份子對於台灣的觀察,了解知識份子眼中的台灣是怎麼樣的。藉著一個真正愛台灣希望台灣更好的知識份子的真知灼見,帶領台灣能從根本的改變,而不再只是流於口號與圖像,別說做了,連喊起口號來都覺得浮浮的不踏實。

7. 我在底層的生活
不懂為什麼有些人拼死拼活的工作兼差打工,卻仍然存不到錢、入不敷出而不足以供給一個家庭的溫飽嗎?看了這本書就真切了解了。作者卸下上流社會的真實身分,為自己創了一個完全符合社會對底層勞工應當有的理解的背景,重新開啟了一個身分與一個嶄新的社交生活,幹起來咖啡店女店員、家事清潔工、零售店店員等,比起做問卷、質性調查、訪談、文獻探討的象牙塔裡的學術研究方法,作者親身田野了生活在底層的勞工究竟如何拼死拼活勞動著身體,付出勞力卻得不到社會照護與資方對等的對待,並將親身經驗寫作成此書。我們怎能不感同身受這些無奈無力的心境並對社會所有一切的不公不義發出怒吼? 而竟還有人大力鼓吹用冷水驅趕遊民?! 到底誰才是敗壞社會根本的惡瘤? 是無窮盡貪婪的"上層"人們,還是用結結實實用生命來換取生活的中下階層人們。

8. 罪咎
時常在夜深人靜、做惡夢驚醒、騎車等紅燈的空檔或認真工作時的一個閃神,突然記起多年前發生的事而至今回想起來仍令自己感到羞愧懊悔憤恨不安無力或是忿忿不平,而更多時候是萬分悔恨,早知道當時不要怎樣怎樣就好了...,當年應該說句對不起的呀....。我想這些揮之不去的情緒與罪惡感將會跟著我一輩子,成為我這輩子不為人知內心的傷與結,成為一輩子的罪咎。

相較於娓娓述說犯罪者背後生命故事的罪行,罪咎的15則故事寫的是15樁犯了罪卻因為罪證不足或湮滅證據成功而被無罪開釋的案例,每看完一個故事,都忍不住低罵怎麼這樣也無罪,天理何在? 那可是一個少女的清白與美好前程啊.....。然後我想,對於這些犯了罪卻獲得無罪開釋判決的人,他們未來數十年的歲月,是否也會時常被惡夢驚醒滿身冷汗,然後深深思索著,會不會當初應該承認犯罪然後進入監獄裡戴著真正的手銬腳鐐將比起現在背負著一輩子無法解脫的心靈枷鎖要來得輕鬆,來得解脫。心靈上的解脫。寬恕與正義,罪行與罪咎,公理與正義,天平究竟該像哪邊傾斜,應該如何懲罰善惡,又該如何撫慰彌平被害人受到的不公平對待,將是人們需窮其生追尋的答案。

9. 天生就會跑
如果你喜歡跑步,一定要看這本書,會讓人隨時都有穿上跑鞋奔馳的想望,體驗與感受人類最原始的本能帶來的歡愉;若你不是跑步愛好者,但正考慮加入跑步的行列,無論是為了瘦身、健康、打發時間,還猶豫什麼,看完書後就可以加入廣大慢跑者的行列了。

10. 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
作者在娛樂雜誌擔任編輯,有感於腦袋與腦內知識日漸退化成為一個膚淺的純驢,於是決定看完全套大英百科全書以期能成為世界上最聰明的人。這個計畫為期一年,作者日以繼夜幾近廢寢忘食的讀,同時對大英百科全書的各筆條目有著幽默到令人發噱、爆笑到不行的註解,同時在閱讀的這一年內苦於跟太太生不出孩子,還將大英百科全書裡提到的各個年代各個民族不同的求子妙方運用到生活裡,不論是親熱前來個求偶儀式或是請回求子神像等等,最後終於成功得子。每次看作者運用各種求偶儀式與求子妙方時,我都笑到捧腹流淚不支的倒到床上XDDD。也因為這個偉大的閱讀大英百科全書計畫,作者重新認識了閱讀的美妙並愛上這件美好的事情。身為讀者的我們看完這本狂想曲,說不定可以成為繼作者之後的世界上第二聰明的人,而且還可以得到各種不時用但很可以用來開啟各種奇怪話題的知識(但也可能只換來一頓白眼),諸如世上各種奇妙的自殺方法,喔,還有笛卡兒喜歡有鬥雞眼的女人這類的荒誕趣聞。

2011/12/09

火鍋

原來兩人緊密的生活會改變一個人自小到大的生活習慣而不自知。

今晚跟媽媽到夜市吃火鍋,炒完肉、加完湯後媽媽一把的就將所有的高麗菜丟到鍋裡。原封不動的丟。待我裝完醬料後,只見鍋裡裝滿了所有的綜合火鍋料,好不容易才忍住心裡的一把火,只淺淺的問了句怎麼一下子就把所有食材丟到鍋子裡了?

畢竟沒有生氣的理由。從小到大家裡似乎就是這樣吃火鍋的,媽媽沒有變,仍是記憶中熟係的樣子。變的是我,是我習慣了有人會將高麗菜葉撕成小片後再放到鍋裡;是我習慣了邊吃邊煮,不讓鍋裡佔滿了食材。方才驚覺,只是共同生活一年的時間,改變的竟然是一輩子。

於是決定以100年為分水嶺,將人生分成─上半輩子與下半輩子。


2011/10/09

after Nepal

從尼泊爾回來之後,一直在整理自己的心情,很喜歡這個國家卻不知道該怎麼訴說。三言兩語道不盡,故事於是只留在旅人的記憶中。

旅行途中遇到的每個旅人、好人、壞人、緊追著人不放的小孩、試圖騙我們錢的人、成功片我們錢的人、有趣又老實的商人、在路邊對著我們自慰的人,各種醜陋的良善的樸實的真誠的面孔,絕美的風景、總是披著雲霧出現的日出、或是那令人作嘔的自慰畫面等等,至今仍時不時浮現眼前。於是心裡明白有些什麼被觸動了、被改變了,但回到現實生活,開始跟做不完的的工作奮戰,得面對眼前令人難解的人際關係,現實生活的各種樣貌與細節總讓人望著風景照然後硬生生的把好不容易稍微釐清的感受吞回去。

而現實生活越是令人難以忍受,越是想回到這個讓人五味雜陳的國家,再看看山、看看日出、與小販吵架、與孩童作戰,與自己一切來自文明生活習以為常的習慣奮鬥,但也同時可以暫時遺棄受文明生活所苦的惱人胃痛。只不過若要再來一次,加德滿都的髒亂吵雜空氣汙染倒是可以直接略過了。

2011/10/08

困惑


前往尼泊爾前即一直在想著一些至今仍然無解的問題,關於愛與被愛。前後九天的旅程並不足以讓我得到答案,回國後這個問題仍然不時困擾著我。

原來一個人對愛的定義是會改變的,端看她/他遇到什麼樣的人而定。

是上天的安排讓我遇見你,也是你讓我一再改變對愛的定義,直到今天,我仍未找出答案。或許愛本該如此,沒有標準答案,跟愛人的脾氣一樣。但也因此開啟了無限多的可能,不管是對自己愛人的能力、對愛的理解、對被愛的認知、對自己願意付出的極限、願意讓步的程度,以及,體會到原來一個極小舉動或幾句話語即可讓人欣喜若狂、感動落淚等。

親愛的,我還在摸索,該如何維持我們的關係,該如何在一段關係裡讓兩個人都不感壓力或沒有抱怨的自在相愛。就像初學步的娃兒,我在這嶄新的定義裡跌跌撞撞渾身是傷。偶有爭執,偶有埋怨,但願你不要介意。目前對我而言,相愛若能毫無怨言,可能也就是不愛的時候。然而我仍願意努力,努力於這段得來不易,我極度珍惜的感情,直到世界的盡頭……(此刻的我縱然看開卻仍然相信,若終有一天我們將離開,那或許不是世界末日但也不遠矣)

若有必要,我可以再開始一段獨自一人的遠行。

2011/03/26

讀完〈殺戮的艱難〉一書後 (下)

我認為許多議題需要更細緻的討論與辯證,以及沉澱的時間,才能夠更完善的處理現行制度的缺失,不健全的制度才能真正有實質上的改善。不然一味的執行死刑,滿足民意,卻對現行制度的缺失置之不理,這樣到底對誰有好處呢?「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媒體過度的渲染與一片喊殺的民意,以及現在看來似乎是因應民意而執行的死刑,除了助長社會的暴戾之氣以外,對於遏止暴力風氣的盛行,真的有正向的作用嗎?

我並不是認為殺人無罪,也不是說殺了人不應該對被害者有所交代。但是,國家同樣把加害者給殺了,除了讓被害者家屬有心理上的慰藉以外,對被害者還有什麼樣的幫助?國家難道就不應該提供被害者家屬其他協助了嗎?然而書中指出,目前台灣的制度看起來,除了死刑以外,並沒有其他對被害者家屬的安置及輔導措施,因此傷痛與恨將一輩子都存在。且經過媒體過度渲染後,被害者可能從此將受大眾異樣眼光的看待。如果國家只認為把犯人殺了後,就是對被害者有交代,而不去設置更多的實質福利政策或輔導機制,這樣死刑是否真的解決了一切問題?難道這樣不是讓國家以死刑這個終極手段來逃避國家應對被害者盡得後續責任義務呢?

〈殺戮的艱難〉看到一半時,我與一個同事討論了他對死刑的看法,他是支持廢除死刑的。討論的過程中,我問他是否認為媒體應該對目前大眾多數支持死刑的這個結果負點責任,我認為因為媒體過度誇大犯罪手法、過程,導致民眾受煽動而無法好好思考死刑這個議題。同事則說:「或許大部分的民眾,都沒有思考過就被影響了。」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或許不能說大部分的民眾都沒有思考過,而是在一種沒有足夠的平衡報導的情況下,來讓他們做出「正確的」思考。

我一直認為現在大部份的媒體總是挑他們想講的講,挑有人會看的去報。因此媒體會不斷的放大殺人過程、不斷強調某死刑犯背了多少條人命,不斷拍攝被害者家屬哭訴、憤怒痛罵的畫面以博取收視率。但極少有媒體會同時報導,整個案件的辦案過程有無瑕疵、法官是有罪推定或是無罪推定、該犯人是否是真正的犯人。如果媒體能夠平衡報導,民眾才能擁有正確的資訊幫助他們去思考,去判斷,去真的對「是否支持死刑」這個命題做出正確的決定。

有趣的是,在我與同事討論完後再度回到書本,作者張娟芬確實開始以新聞學中的「框架理論」討論媒體效應,並實際指出四大報有多少消息是對案件及犯人的錯誤或不實指控。我們的媒體早已認知收視率收聽率收看率比積極求證還重要了。根據作者框架理論的分析,媒體報導死刑議題使用了「政治框架」、「重大犯罪框架」、「司法全能框架」與「拖延戰術框架」,卻完全忽略了「司法失靈框架」與「憲政框架」。作者說:「『司法失靈框架』與『憲政框架』如此切題卻徹底缺席,輕易暴露出這一陣子死刑一題雖然廣受討論,但在視野上卻有很大侷限。」可不是嗎? 當民眾視野受侷限,無法得到正確的資訊,又如何做出正確的判斷?
最近雲林性侵殺害一案出現,今天在yahoo首頁看到「性侵又殺人 10惡狼擬下波槍決」的新聞標題,我衷心希望不要再有無辜民眾被殺害,然而為犯罪者暴行生氣憤怒的同時,我更希望國家可以檢討一下假釋制度,性侵者出獄後的管制,難道以現在的科技,我們真的做不到嚴格管控假釋犯到他無法為非作歹的地步嗎?現行制度的改善或許比槍殺10惡狼更為重要,不是嗎?

拉哩啦雜的寫了這麼多,可見看完這本書與看書的過程中,我真的思考了很多。然而心裡更多的情緒是:「怎麼會有這麼多如此重要的議題與事實被忽略了、或是被媒體與國家刻意隱瞞了呢?」我想不了解一件事情的真相以及來龍去脈,就無法真正做出正確的決定。如同書中所講的:「仔細傾聽媒體的沉默,它所傳遞的訊息,才是震耳欲聾。」在媒體每天24小時新聞不間斷的疲勞轟炸下,我們現在最缺乏的就是仔細傾聽與仔細思考。所以,不管你/妳對於死刑存廢的立場為何,來看〈殺戮的艱難〉這本書吧!此書的的確確將媒體沒有告訴我們的那一面,準確的傳達給我們了,並且迴盪不絕。

讀完〈殺戮的艱難〉一書後(上)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對於死刑是持支持的態度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認為殺人兇手怎麼可以逍遙法外? 當他/她們以各種殘暴手段恣意剝奪別人性命時,為什麼還需要保障這些殺人兇手的性命權? 於是當時我反對廢除死刑。


由於個人極不喜歡看電視,尤其討厭看新聞,所以2010年死刑議題在媒體上討論的沸沸揚揚時,我並沒有去注意任何一則消息,就連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說:「願代替受刑者下地獄」這句引起爭議的話,都是經由朋友打電話轉述我才知道的。因此,我當時支持死刑的立場完全是各人的立場,並沒有受到媒體嗜血的報導及不斷強調死刑犯殺人手段如何兇殘等等片面而偏頗的報導所煽動。尤其個人自幼極負有極大的正義感,更是不容許有殺人犯逍遙法外或是被放出來後再度犯案這種事情發生,因此理所當然的支持死刑。

然而在讀了〈殺戮的艱難〉後,書中反覆的辯證、從各種角度說明死刑存廢與否的影響,讓我對廢除死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與思考,並開始想,究竟死刑應不應該存在呢? 思考了一個禮拜後,我想我現在是反對死刑的。

書中舉許多台灣實例揭露了台灣警方、檢方、法官的調查、判刑、結案等等是多麼粗糙浮濫,有時更迫於公眾輿論的壓力,而隨意抓個倒楣的替死鬼,草率的判其死刑,然後草率的「殺人滅口」結案。往往直到許多年後的某一天,才會被監察院或民間團體糾正,其實被判刑的人根本就只是個倒楣鬼罷了。然而人死都死了,殺都殺了,覆水難收,枉死者的公道、正義與公理又該去向誰討呢? 

大眾都是健忘的,前陣子的江國慶案翻案時,媒體上討論了幾天責任追究後,還是回到了另外一個真正的兇手許榮洲是如何殺害該名小女孩,並在日後又如何以相同的手法犯下多起類似案件。有多少人去想,我們國家的法務體系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呢? 我們過往是否太相信國家了? 太相信國家會將壞人繩之以法,相信好人不會被抓進去關不會被殺? 相信國家的司法制度不會犯錯? 萬一有下一個被誤殺的江國慶呢? 萬一有下一個蘇建和案呢? 纏訟20年最後終判無罪,歷經多次死刑的判決,司法體系終於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萬一蘇建和一案三人被殺了呢?就算沒有被殺,20年的冤獄,這個再也不會回來了大好青春時光,誰來負責賠償?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216343.shtml 萬一這篇報導裡的人被殺了呢? 他們的家屬,他們自己難道就不是受害者嗎?這個時候國家一句對不起或是幾百萬的賠償,真的就夠了嗎?既然不夠,為什麼不要思考如何去改善現行制度的不周延之處呢? 為什麼不能立法拘束警方、檢方辦案過程應該更嚴謹更縝密呢?

不當的刑求、草率而未經仔細求證的辦案過程,關於我們國家司法體系的種種弊
病與不健全的制度至今或許仍然存在,有多少人真的去想應該如何避免這樣的冤獄與枉死一再發生呢?  直到下一次,媒體再度以一樣聳動、煽動、腥羶色的文字報導了另外一起犯罪案,民眾的同情心與正義感再次被激發,於是民意再度一片喊殺,國家則被迫要啟動殺人制度,成了因應民意而啟動的殺人機器。

書中指出統計數據,美國死刑的誤判機率是1/7,也就是七個坐上電椅或被打毒針的死刑犯,有一個是錯殺。美國誤判的機率都如此高了,更何況是台灣呢? 書中同時指出,台灣判死刑的機率如此高的原因是,台灣目前有期徒刑的上限只有15年。也就是說當一個人犯下的罪刑應被判15年以上的刑期時,法官只能選擇無期徒刑。「然而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是二十五年,也就是說25年後犯人就可以放出來了。萬一法官覺得這個人應該坐牢三十年,那怎麼辦? 那就只好判死刑囉。」然而,這些犯人真的該死嗎? 為什麼不去修改從民國二十幾年即存在的這些現行法規呢? 為什麼不要嚴格管制假釋的門檻呢? 為什麼不要立一個終身監禁呢? 把死刑犯關個十幾二十幾年後,等到有一天他開始後悔了,一心求死,希望趕快了斷這樣痛苦的活著的生命時,我們繼續把他關在牢裡,讓他每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活在殺人的懊悔、對被害人的虧欠中,一輩子受自己良心的譴責,這樣不是對他更好的懲罰與折磨嗎? 如果擔心無期徒刑假釋後再度犯案,不要把他放出來不就沒事了嗎? 然而媒體過度的渲染、過度報導加害的手法、激起民眾過度的同情心與慷慨激昂,反而讓大眾沒有好好靜下來思考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