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5

我為什麼支持廢除死刑

從去年看了《殺戮的艱難》一書後,就開始思索死刑的問題,心中是支持廢除死刑的,至少應停止執行,雖然反複看了該書幾次,又另外看了其它如《島國殺人紀事》、《無彩青春》、《死刑台前的告別》、《正義的陰影》、《雖然他們是無辜》的等等書與電影,但仍然還找不到可以確切說服自己為什麼支持廢除死刑的原因。而看到那些以殘兇惡極手法殺害人的兇手,心中偶爾還是會有那種「死一死好了」的念頭,然後造成自己更大的矛盾。

直到上周看了電影《蝙蝠俠:開戰時刻》後,電影當中有一幕是 Bruce Wayne 在參加殺父母兇手的假釋聽證會時,原本打算自己槍殺那個兇手替父母復仇,然而最後該兇手被更壞的壞人殺了,之後 Bruce Wayne 與 Rachel 在車上有一段對話:

Rachel Dawes: The DA couldn't understand why Faden insisted on making the hearing public. Falcone paid him off to get Chill out in the open. 
Bruce Wayne: Maybe I should be thanking them. 
Rachel Dawes: You don't mean that. 
Bruce Wayne: What if I do Rachel? My parents deserved justice. 
Rachel Dawes: You're not talking about justice. You're talking about revenge. 
Bruce Wayne: Sometimes they're the same. 
Rachel Dawes: No, they're never the same. Justice is about harmony. Revenge is about you making yourself feel better, which is why we have an impartial system. 

看電影當時,被Rachel說的話打動,久久無法言語,突然間感到自己一直自問的「What is justice?」在該段對話中得到答案,原來把壞人抓起來判他死刑,然後把他殺死,就像他殺死他的被害人一樣,只是讓被害人心中比較好過,讓普羅大眾、鄉民們的正義感有處可以發洩。然而我們這個舉動並無異於被我們殺死的殺人兇手,我們跟他一樣,都是殺人兇手。就像電影裡說師傅對 Wayne 說的,在憤怒下所做的復仇並不是正義,是以暴制暴,與殺人者並無兩樣。

電影中另外有一幕是訓練 Wayne 舞術的師傅在 Wayne 學成後抓了個壞人來試探 Wayne,他要 Wayne 用武士刀砍了壞人的頭,而那壞人連接受審判都還沒呢! Wayne 拒絕了,他與師傅的那段對白是這樣的:

Henri Ducard: Your compassion is a weakness your enemies will not share. 
Bruce Wayne: That's why it's so important. It separates us from them. 

造就我們與壞人不同的點應該是,他們在犯下罪刑時,並沒有考慮到後果,並沒有考慮到在他眼前的是活生生的人,是有血有肉的生命,而他正在取走他人寶貴的性命;我們若是劊子手,需要前往執行殺人犯的死刑,每個人多多少少會有一些猶豫與難以接受吧,而這正是《殺戮的艱難》所強調的,在殺人犯與不殺之間,我們的那一絲絲猶豫才保住了好人與壞人之間的差別。因此我們若無法有那麼一點惻隱之心 (compassion),不肯去理解一個人的生命歷程、生命故事,不肯去背負這個社會導致這壞人成為壞人的責任,而輕率的只想要判他死刑,我們只是在推諉責任罷了。就像張娟芬在驚死文藝季的座談中所講的那樣:「死刑是一種最沒有自省能力的正義。即對方全是錯的,我們全是對的。死刑是完全把錯推給被告,而非反省社會是否曾試圖把他導回正途。」

《Nineteen Minutes》以 Peter 帶著四把槍進入校園殺了十個人為破題,接著回到 Peter 出生前、出生後、幼稚園、小學、中學,分階段的拼湊出槍擊案底下的全貌,於是我們知道他是因為從小被霸凌而找不到停止被霸凌的方式,逼不得已選了最極端的方式來終止霸凌。每個人都有獨特的生命故事,縱或是殺人犯亦然。王怡今律師在驚死文藝季的座談中分享:「刑事訴訟的制度絕對無法提供事實、真相。....司法程序是一個必要之惡,法官再怎麼努力都無法了解行為人的生命歷程。....法官的正義感太簡單了,永遠也不會知道真正的故事。怎麼可能在一個月開一次庭了解? 看到起訴書出來,只會去看有沒有符合構成要件,把一個人一輩子切割成幾分鐘,麻木、簡單、粗糙的。」試問,當人們無法全面了解真相,要如何做出正確判決?又如何有權剝奪他人生命判人死刑?

最後,我想以巴丹戴爾 (法國廢除死刑的推動者) 的話做結:「一個以死刑對抗恐怖份子的民主國家,其本身也就是恐怖份子。」 謹記江國慶、謹記蘇建和,忘記死刑吧 (更何況是在一個人人有可能成為被冤枉對象的國家裡),我們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例如推動被害人保護制度、例如提升司法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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